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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夏农牧厅原副厅长吴万俊受贿案公开宣判,获刑6年6个月,并处罚金30万元……
2018-07-18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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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7-18

 

    据了解,吴忠市中院公开宣判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原副厅长吴万俊受贿案,已落锤定音,对被告人吴万俊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三十万元;对吴万俊受贿所得财物予以没收,上缴国库。

    经审理查明,2000年至2015年,被告人吴万俊在担任贺兰县习岗镇党委书记、贺兰县副县长、固原市原州区区长、区委书记期间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在承揽工程、支付工程款等方面提供帮助,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28万元及家具家电等。
    吴忠中院认为,被告人吴万俊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。鉴于吴万俊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认罪悔罪,积极退赃,具有法定和酌定从轻处罚情节,遂作出上述判决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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